无船承运人(nvocc)备案的常见问题汇总
日期:2024-01-18 来源:无船承运人服务平台
问:无船承运人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备案制的?
答:2019年4月,详情可参考政策文件“国发〔2019〕6号”。
问:全国各地申请无船承运人备案的企业要求都一样吗?
答:不一样,大多数地区要求营业执照包含“无船承运业务”,小部分地区不作要求,也有部分地区对实际业务有要求。
问:以前申请的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证(原纸质证书)还能继续使用吗?
答:原纸质证书可以继续使用,证书到期前需要进行备案。
问:无船承运人已备案的企业是否一定要做运价备案?
答:不是,从事国内航线运输的企业可以不做运价备案,从事国际航线运输的企业需要做运价备案。
问:我是新成立的公司?也可以申请无船承运人备案吗?
答:可以,只要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符合即可申请备案。
问:无船承运人备案通过后有证书编号吗?
答:备案登记在广东省的企业,显示业务流水号,例如GD20240101123456(字母“GD”代表广东,后面是办理的日期20240101和流水号123456);备案登记在广东省以外的地区,显示备案回执单编号,例如BAHZD2021-12345(字母“BAHZD”代表备案回执单,后面是办理的年份2021和编号12345)。
问:船公司向我要nvocc证书编号怎么办?
答:方法一,让对方到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备案结果;方法二,给对方看备案回执单,试着用备案编号代替证书编号。